2019 级、2020 级、2021 级、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三好学生
(一) 名额分配:
2019 级本科生 4 名:计科专业 1 名,软工专业 1 名, 网工专业和物联网专业 1 名,大数据专业 1 名。
2020 级本科生 4 名:计科专业 1 名,软工专业 1 名, 网工专业 1 名,大数据专业 1 名。
2021 级本科生 4 名:计科专业 1 名,软工专业 1 名, 网工专业 1 名,大数据专业 1 名。
研究生 1 名。
(二) 评选范围:从获得 2021--2022 学年校级三好学生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名单参考附件4)。
(三) 评选条件:
1.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2021-2022 学年德育成绩、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一,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本科生在 2021--2022 学年体能测试成绩 80 分以上 (含 80 分)。
5.本科生在校期间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研究生在校期间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且学位课算数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者优先。
6.2019 级学生已落实毕业去向 (考研升学和已就业)。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 报送材料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 (电子版)。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 (模板请参考附件2)。
(3)《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成绩单》(模板请参考附件3)。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如有请附上)。
(5) 评选年度 (2021 年 9 月-2022 年 9 月) 参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发明等获奖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
(一) 名额分配:2020 级本科生 2 名
(二) 评选范围:从获得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名单参考附件4)。
(三) 评选条件:
1.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必须为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担任学生干部满 2 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2021-2022 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一 ;心理素质良好 、2021-2022学年体能测试成绩 60 分以上 (含 60 分)。
5.入学以来无违纪情况;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6.本科生在校期间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研究生在校期间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且学位课算数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
7.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2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四) 报送材料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 (电子版)。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 (模板请参考附件2)。
(3)《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成绩单》(模板请参考附件3)。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如有请附上)。
(5) 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盖学院党委公章。
(6) 担任学生干部满 2 学年的证明材料,盖学院公章。
(7) 评选年度 (2021 年 9 月-2022 年 9 月) 参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发明等获奖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8) 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
三、自治区优秀毕业生
(一) 名额分配:
本科生5名:计科专业1名,软工专业1名,网工专业1名,物联网专业1名,大数据专业1名。
研究生1名。
(二) 评选范围:从获得 2021--2022 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名单参考附件4)。
(三) 评选条件:
1.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无纪律处分情况。
4.前六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一,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获得科技竞赛奖项较多者优先推荐。
5.心理素质良好、大学四年体能测试成绩均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
6.已落实毕业去向(考研升学和已就业)。
7.在校期间获得 2 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8.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9.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包含在各学校名额范围内。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1)(电子版)。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模板请参考附件2)。
(3)《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成绩单》(模板请参考附件3)。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5)已落实毕业去向证明。
(6)评选年度(2021 年 9 月-2022 年 9 月)参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发明等获奖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7)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
四、优秀班集体
(一)名额分配:从 2020 级择优推荐一个班级。
(二)评选条件:
1.2021-2022 学年,班主任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学生遵纪守法,明理修身,团结友爱,礼敬师长。班干部认真负责,善于组织动员和团结同学。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梳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具有良好的文明风尚,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价居学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学生组织和参与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党团活动、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比例高、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安全事故或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五、其他要求:
1.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凡符合评选条件个人均可申报。
2.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每人只可申报一项奖项,不得兼报。
3.填相应表格时按样表填,不得修改表格,注意格式。
4.申请材料(按照年级-班级-奖项-姓名打包)于4月29日(本周六)中午 12:00 前发送至邮箱 lin9@163.com。
联系人:蔺宇
联系电话:0471-430122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