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2025级各班级: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教规(2025)18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及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做如下安排。
一、奖助学金项目
本次涉及到评审的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原则
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应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应遵循“困中选优”的原则;国家助学金应遵循“应助尽助”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与精准资助原则,资助与育人并重原则。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生活习惯良好,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成绩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2025级新生此项不做要求;
(七)身心健康,2024-2025 学年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0分及以上(含60分),2025级新生此项不做要求。
四、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二年级(包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2022级1名、2023级2名,2024级1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二)评选其他条件
1.2024--2025学年两学期各门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有核心课程无挂科记录(不包含双学位)。
3.2024--2025学年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班均排在前1/10;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10,但两学期均达到前3/10(含3/1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 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賽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为上场主力队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蒙汉双语授课班学生在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5.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强,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 (含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本次评选以2024--2025学年两学期各门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其他说明
和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竞赛、“双创 ”等活动获奖证书获奖评选时间需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竞赛类奖项(含创新创业类)以教育部竞赛白名单为准。学生英语六级、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所获得的加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加0.02分。
(2)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 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及获得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可予以加分(详见表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竞赛获奖
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主力成员(全国赛国家级奖项前5名、省部级奖项前3名、校级奖项第1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双创 ”活动获奖等可予以加分(详见表2),按照赛事及获奖等所对应的级别进行加分;参加国际赛事获奖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申请人需于2025年9月27日9:00前通过钉钉平台-学生服务-2025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模块,认真如实、准确提报个人申请材料。如出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已发资金,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 自治区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2022级1名、2023级2名,2024级2名,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
(二)评选其他条件
1.2024--2025学年两学期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核心课程无挂科记录(不包含双学位)。
3.2024--2025学年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班排名均在前1/5;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5,但两学期均达到前2/5(含2/5)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自治区奖学金。
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 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賽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 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 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 (含四级)考试(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蒙汉双语授课班学生在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5.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本次评选以2024--2025学年两学期各门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其他说明
和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竞赛、“双创 ”等活动获奖证书(获奖评选时间需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竞赛类奖项(含创新创业类)以教育部竞赛白名单为准。
学生在英语六级、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所获得的加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加0.02分。
(2)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 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及获得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可予以加分(详见表1)。学生 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 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竞赛获奖
以内蒙古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作为主力成员(全国赛国家 级奖项前5名、省部级奖项前3名、校级奖项第1名)参加与学业 相关的竞赛、“双创 ”活动获奖等可予以加分(详见表2),按照赛事及获奖等所对应的级别进行加分;参加国际赛事获奖可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申请人需于2025年9月27日9:00前通过钉钉平台-学生服务-2025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模块,认真如实、准确提报个人申请材料。如出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已发资金,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6000元/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其他条件
1.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有核心课程无挂科记录 (不包含双位)。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3;若评选班级无满足此条件的学生,两学期智育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前 1/3 的学生中选择,班级需提供该班级两学期综合测评原始记录、本班两学期智育成绩合并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合并排名,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班主任签字确认。
3.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成绩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2024--2025学年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5.需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中。
6.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较强,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班级优先考虑。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学业成绩单一份,落款日期在2025年9月1日以后(查询路径:内蒙古农业大学官网-服务门户-可信电子凭证-本科成绩单(中文))。
2.个人体测成绩单一份,落款日期2025年9月1日以后(查询路径:内蒙古农业大学官网-服务门户-可信电子凭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
3.各班级推荐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进入学校网站-一站式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信息,班主任通过“奖学金”系统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审核,班主任审核需在2025年9月28日12:00前完成。
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4000元/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其他条件
1.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有核心课程无挂科记录 (不包含双位)。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若评选班级无满足此条件的学生,两学期智育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前1/2 的学生中选择。班级需提供该班级两学期综合测评原始记录、本班两学期智育成绩合并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合并排名,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班主任签字确认。
3.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成绩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2024--2025学年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5.需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中。
6.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较强,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班级优先考虑。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学业成绩单一份,落款日期在2025年9月1日以后(查询路径:内蒙古农业大学官网-服务门户-可信电子凭证-本科成绩单(中文))。
2.个人体测成绩单一份,落款日期2025年9月1日以后(查询路径:内蒙古农业大学官网-服务门户-可信电子凭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卡)。
3.各班级推荐获得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进入学校网站-一站式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信息,班主任通过“奖学金”系统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审核,班主任审核需在2025年9月28日12:00前完成。
八、国家助学金
(一)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学生。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和过往受助情况来评定助学金的等次。奖励标准:国家一等助学金47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7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其他条件
1.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有核心课程中不及格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 (不包含双学位)。2025级新生此项不做要求。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所在宿舍星级文明宿舍成绩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2025级新生此项不做要求。
3.2024--2025学年两学期未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原则上入学以来受校级处分未解除者不得参评,2025级新生此项不做要求。
4.需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中。
5.在具备前五项的基础上,各班级依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可参考综合测评等情况来确定助学金等级。
(三) 报送材料要求
各班级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进入学校网站一站式服务平台“助学金系统”提交相关信息,班主任通过“助学金系统”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审核,班主任审核需在2025年9月28日12:00前完成。
九、其他要求及说明
1.2025年9月以后转专业(跨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均在原班级参加评选。
2.获得本年度“勤则通”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其他大额奖助学金评选。
3.退伍复学学生不在班级参评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4.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班主任签字确认。纸质材料于2025年9月28日12:00前报送至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6蔺老师处。
十、相关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每位同学都了解本次评选工作的程序和评选办法。
2.各班级必须召开班会,充分酝酿拟推荐人选。所有程序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公开透明,严禁徇私舞弊。每班要评选过程和最终评定结果。
3.评选结束后各班级要通过全班学生可知晓的途径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无异议方可报送。
4.班主任是各班级评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对拟推荐人选和所提交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拟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将该学生受助资格并将名额分配给其他班级。
5.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班级中无符合条件学生名额退回学院进行重新分配,严禁报送不符合条件学生。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